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既要买东西,沈玄青也没歇脚,沈雁常用的竹筐在跟前,他背上就和陆谷出门了。
第29章 第 29 章
之所以买鸡鸭,是沈玄青见他走后,陆谷一个人在山里,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,再加上那天竹鸡下的蛋,让他觉着若在山里养鸡下蛋,就不用每次从家里带鸡蛋了。
山路远,带上鸡蛋还得小心护着,万一碎了就可惜了,以前他一人总在山林中跑不好伺候鸡鸭,如今有陆谷就不同了。
有鸡鸭在院子里咕咕嘎嘎地叫,会更热闹些,不至于幽深冷寂,再者他自己爱吃鸡蛋,虽秋雏要长到明年开春才下蛋,可早早买了养着,就比明年再养能早些吃上,到时候在山里鱼肉鸟肉吃腻了,也能给陆谷吃碗蛋羹补补。
今天去镇上集市,沈玄青不止到处找鸡鸭,还顺道看了狗崽,但因他想要的是獒犬,品相也要好的那种,挑了好一阵都没挑到合眼的,只得回来让沈尧青跟村里其他人帮着打听打听,看哪里有獒犬狗崽卖,最好是像大灰那样的狼青,更通人性也比寻常犬类更威猛,带着去山里也能放心。
狗也是想给陆谷买的,大灰要跟着他打猎,若是只抓兔子的话才会让大灰留着陪陆谷,给陆谷养一只的话,他走后就不会太操心了。
隔壁村离得不算远,孟大岳每次杀猪前都会跟附近几个村子的人招呼,是以去隔壁村的路上人还挺多。
孟大岳杀猪并非每天,短了隔上五六天,长了就十天半月杀一次,因他这里离得近,不用去镇上买,几个村子的人只要一听他杀猪了,想吃的都会来买些。
陆谷跟沈玄青到的时候,两扇猪肉刚用铁钩穿了,抱起挂在木架上。
买的人不少,因沈玄青要的多就先给他割了,带厚肥膘的肉贵,他要了十斤,又要了五斤后腿肉,还有两根大骨棒。
跟附近村子的人多少都认识,见他买这么些都问是发财了还是家里有喜事,沈玄青笑一下,随便应付了两句,说给家里留些自己再带上山。
都知道他会打猎,平常老往山里跑,这么说倒也该买多些。
掏完钱跟孟大岳聊了句家常话,沈玄青就背起竹筐跟陆谷走了。买酒的话清溪村就有酿酒的人家,不必再跑远,回去顺路就捎上了。
等到沈吉胜家里,沈玄青买了两坛酒,二斤半的小坛,还有一小坛米酒。他俩在山上不比村里方便,想喝米酒还得回来,带一坛上去,不想熬米汤了就用枸杞煮个米酒喝,也爽口润胃。
光这一趟就花了不少钱,竹筐里沉甸甸的,好在沈玄青力气够大,也不用陆谷帮他。
云溯收养了一些幼崽……小龙族,小精灵 虽然,幼崽们的行为很奇怪,会背着他计划毁灭帝国、徒手造战舰。 但他还是给它们喂奶,顺毛,哄睡。 * 从谢云溯收养它们起,全帝国慌了! 那,根本不是幼崽,而是由帝国最残暴的几名反派,伪装成的幼崽! 全帝国偷偷监视反派幼崽们,战战兢兢,时刻备战,生怕反派暴起。 但……他们却看见残暴的反派们,在谢云溯怀里,被rua,被满足各种小愿望,被抚平伤痕。 仿佛就是只小幼崽0///0 疲于战争的帝国人,完全忘记他们是来监视反派一举一动的。 帝国人民:…嫉妒了,想被他当成幼崽养QAQ 不过他们慢慢发现,谢云溯才是真正的幼崽,光明神族,全帝国唯一。 梦想当幼崽的帝国人,醒了,向反派们揭竿而起。 #听说有倒霉蛋被凶残反派缠着# #后来,我发现我就是那个倒霉蛋,全帝国慌了,我仇人笑了# #但他们发现在我面前争宠的醋精幼崽,就是凶残反派们,乖巧,毛绒# *治愈救赎,反差萌拉满,CP啾啾~日更!...
古老的帝国垂垂老矣,新生的联邦蒸汽轰鸣,沉睡的诸神逐渐复苏,一些远古时代消失的巨兽则开始慢慢出现。雷恩降临异界,随之觉醒的还有一个神奇的职业面板。雷恩相信,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可以一直强大下去,终有一日定能掌控自身命运,比肩神明!关键字:热血、轻松、巫师。...
乡村女武尊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武侠修真小说,乡村女武尊-山水牛的叶刀-小说旗免费提供乡村女武尊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【无系统+造反文+权谋+父子相爱相杀】\n胎穿汉武帝嫡长子刘据。\n亲爹是公元前二世纪地球最强碳基生物—刘彻!\n娘家人的配置更是离谱!\n亲娘卫子夫,舅舅卫青,表兄霍去病,表弟霍光....这阵容你告诉我怎么输?\n可偏偏就被一个阉人污蔑造反,当了三十年太子,稀里糊涂自杀,还被赐个“戾”字!\n这能忍?!!!\n刘据:“爹,孩儿这一生如履薄冰,您说,孩儿能走到对岸吗?”\n刘彻看了看身边的卫、霍二将,无语道,\n“大儿子,你想干啥就干啥吧!”...
当原世界的主角开始觉醒后,一切剧情开始走向偏差,主角们甚至去勾搭上了反派当老婆,事业不想走了,每天只想跟老婆黏黏糊糊,蹭蹭贴贴。带着攻略任务而来的任务者:我知道的剧情不是这样的。主攻单元剧。双洁,最爱势均力敌的爱情,主角锁死。每日中午十二点钟准时更新,日更三千字,如果晚更新,一定是作者忘了。PS:全文架空,一切都是......
颜喻第一次见林痕,是在杂乱的冷宫荒院。 彼时秋雨未歇,满地泥泞。 林痕满脸污血,被围堵在宫墙一角,他蜷缩着,双目戒备,像只被蹂躏到奄奄一息却又呲着尖牙反抗的幼狼。 林痕被扯出来,跪在他面前。 少年双膝陷进泥里,头向上抬,莽撞地与他对视。 瞳仁浸血,犹如被火灼红的利刃,危险却迷人。 颜喻很喜欢。 可惜是仇人的儿子,颜喻惋惜一瞬,送人去见阎王。 不曾想,少年竟然活了下来,还被谄媚者献给他。 林痕,连性命都护不住的弃子,不配选择,只能顺从。 乖顺听话的少年,颜喻乐得宠着,他把人养在身边,时不时给些甜头和纵容。 可林痕偏偏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。 颜喻把人扔了。 再见面—— 处境倒置。 昔日的玩物已是万臣跪拜的帝王。 林痕掐着颜喻下巴,灌下他当年亲手酿造、许诺共饮的酒。 浊酒在岁月的沉淀下越发香浓,回味却只剩苦涩。 他恨颜喻丢下他。 颜喻却后悔当年没能杀了他。 *微狗血,本质互宠 *架空,私设为感情服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