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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晴得厉害, 漠上的金沙浮起一层波光, 潋滟得像水。罗谒山下却阴恻,高耸的山体挡住大半日头, 庇护着远处的突厥部族。
这片地界霍临风很熟, 十七岁那年率兵屠城, 奔的就是此地。
然而这回霍临风不在,为首之人须髯金戈, 臂上的玄色巾子与帅旗一同飘摇, 正是定北侯霍钊。蛮子的大部队被霍惊海拖住,霍钊带着一队精骑长驱罗谒山, 已达山下。
这支精骑队伍名为“翊麾军”, 各配窄刀银枪, 长短兵器皆不在话下。霍钊率兵甫一出现,突厥部族大惊,即刻奔出近千武士,全部挎着弓弩, 背着箭筒。
蛮夷最擅长骑射, 这支神箭队迅速排开, 拉弓松弦,罗谒山下一时万箭齐发。翊麾军却丝毫不乱,飞身下马站成一面铁壁,良驹在后,肉身在前,挑一杆长枪抵挡飞来的箭矢。
霍钊一人当先, 开路数十步,吊起足足的士气。
见对方不停迫近,箭矢又损耗颇多,神箭队退开,后方顶上两千兵丁。翊麾军纵马出击,两队人开战,冲锋陷阵激烈地厮斗在一处。
霍钊手握长剑,连挑八九心肝,烈马的鬃毛都被溅来的热血打湿。蛮子被逼得节节后退,朝着西北边,一寸寸向罗谒山的山坳处奔逃。
凡是前来抵御的突厥军队,皆是这般路线,引得翊麾军渐渐入了罗谒山的地形阵。
这目的不言而喻,霍钊自然清楚,然而为了逼迫秦洵现身,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,深入腹地,跳入敌方的圈套。
一路肉薄骨并,山下尽是残尸,霍钊率军追杀至罗谒山的深处。有眼尖的,大喊道:“侯爷!在前头!”
霍钊凝眸望去,见遥遥的远处,赫然等候着五千精兵。
那五千精兵之中,蛮夷占去大半,是守护部族的精要部队,其余皆是汉人,未着铠甲,乃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散士。而为首的男人年近五旬,两颊颧骨颇高,苍白面皮,瞧着刻薄又阴森。
翊麾军继续向前,相距四五十步的时候霍钊摆手停下,两军对峙,周遭山峦沟壑,崎岖而纵横。霍钊昂着头颅,格外的孤傲:“螭那军如此见不得人,不知有几分本事。”
那首领笑道:“自然不比定北侯骁勇,步步紧逼,迫不及待地来送死。”
霍钊反问:“送死?死在你手上不成?”他盯着那人,蛇打七寸一般,“江湖中的绝顶高手,本侯只知段沉璧,还从未听过‘秦洵’这名字。”
秦洵早与段沉璧反目,平生最恨段沉璧压他一头,闻言就变了脸色。他冷哼一声,道:“若非段沉璧出关晚了些,我也不会闲来北上,兜兜转转,如今有机会和你霍钊一决高下。”
霍钊说:“陈若吟的狗奴才,也配与本侯较量?你以为是一决高下,本侯不过当作剿匪、惩奸、打狗罢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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