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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(第2页)

宋臣有言,凡事言于未然,诚为太过,及其已然,则又无所救,言之何益。可使朝庭受未然之言,不可使臣等有无及之悔。今罪臣诚愿异日臣言之不验,使天下后世笑臣愚,不愿异日臣言之或验,使天下后世谓臣明。等杜牧之罪言,虽逾职分;效史之尸谏,只尽愚忠。罪臣尤愿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体圣祖、世宗之心,调剂宽猛,养忠厚和平之福,任用老成,毋争外国之所独争,为中华留不尽,毋创祖宗之所未创,为子孙留有余。

罪臣言毕于斯,愿毕于斯,命毕于斯。再罪臣曾任御史,故敢昧死具折,又以今职不能专达,恳由臣部掌官代为上进。罪臣前以臣衙门所派随同行礼司员内,未经派及罪臣,是以罪臣再四面求臣部堂官大学士宝鋆始添派而来,罪臣之死,为宝鋆所不及料,想宝鋆并无不应派而误派之咎。时当盛世,岂容有疑于古来殉葬不情之事。特以我先皇帝龙驭永归天上,普天同泣,故不禁哀痛迫切,谨以大统所系,贪陈慺慺,自称罪臣以闻,谨奏。

眉寿鼎进士光绪己丑科会试之前,潘文勤公祖荫为同乡设送场宴,在座惟吴清卿中丞非应试者。公所邀有江宁许鹤巢中翰,年高而乡科又早,文名又籍甚,官中书,门徒甚众。是日因腹疾辞。

席间文勤谓众曰:“我新得一鼎,考其款识,乃鲁眉寿鼎也,特刊为图说,以就正博雅君子焉。”语毕,人各赠一纸,诸人亦不介意。吴清卿携归置案头,王同愈见而爱之,乞之去。及试期,文勤得总裁。二场诗经题为《眉寿保鲁》。得图者咸大悟,撇去常解,以鼎话题。榜发,中式八人,同宴者七,元和江标亦在其中。王同愈本不与宴,且中亚元,得之意外。惟公所最属意者在许,而许竟以疾不能赴宴。场事毕,公尚为许惜也。许屡试不第,以内阁中书终。观王、许之得失,可见凡事有定数也。

挽联汇志曾文正自诩善制挽对,兹录其脍炙人口者。有门生妇死,公挽之云:“亲见夫子为文学侍从之臣,虽死无憾;观于人言谓父母昆弟无间,其贤可知。”深得老师口吻。又介弟国华陈亡三河,公挽云:“归去来兮,夜月楼台花萼影;行不得也,楚天风雨鹧鸪声。”公其时正在鄂治军也。不著一字,自然沈痛。又某御史挽伶云:“生在百花先,万紫千红齐俯首;春归三月暮,人间天上总销魂。”此联久已传诵,然以之挽妓,亦无不可。不如李芋仙刺史一联云:“参不透絮果兰因,结局竟如斯,逝水年华悲梦断;抛得下舞衫歌扇,逢场今已矣,落花时节送春归。”确切不移,的是才人之笔。柏文僖公葰因戊午科场事被诛,时有人挽以联云:“其生也荣,其死也哀,雨露雷霆皆主德;臣门如市,臣心如水,皇天后土鉴愚衷。”于无可著笔之中,而落落大方,不著痕迹,可谓得体。

残忍之果报同治初,山东有餐馆售生炒驴肉,味极鲜美。其法钉四木桩于地,以驴四足缚于桩,不宰杀也。座上有传呼者,或臀或肩,沃以沸汤,生割一块,熟而荐之。方下箸时,驴犹哀鸣也。

馆名十里香,极言其香可闻十里也。时长赓为山东按察使,恶其残忍,执肆主而杀之,遂绝。又有清江浦寡妇某者,富而不仁,嗜食驴阳。其法使牡与牝交,约于酣畅时,以快刀断其茎,从牝驴阴中抽出,烹而食之。岁死驴无数,云其味之嫩美,甲于百物。吴清惠公时为清河县令,亦执而署诸法焉。噫,异哉!食品之佳者甚多,何必肆其残忍之举,而供一己之口腹,宜乎其不容于世也。

回教之新旧派尝见西史新、旧教之冲突,几成莫解之仇。卒之,新教近人情,人皆向之,旧教亦不得不渐相混合。岂知回教亦有新、旧耶。回教有《天经》三十部,相传穆罕默特所著,名曰《甫尔加尼》,凡三十卷六千六百六十六章。隋开皇时,始传其教入中国,此旧教也。新教有《闵煞力》、《毛鲁的》两经,言马圣人为华人锯解以死,回民诵至此,则擗踊哭泣。甘肃河州有四大门宦之目,他属所无。四大门宦者:一曰穆扶提,犹蒙古语之巴图鲁也,又名临洮拱拜。一曰华寺,其中有旧教有新教,新教不薙鬓,令与须相埒,旧教则否。一曰白庄,以地得名。一曰胡门,以其始传教者多髭,因以名其教。此外又有大拱拜,毕家汤拱拜,张门拱拜之属。大拱拜最古,而胡门之起不过五十余年。拱拜者以祀其始传教之人,传教者既有拱拜矣,而其子若孙,因得世其业。核力法者,为门宦子孙之通称。一麻目为寺中之领拜,而尕音夹自副,尕字字书所无,俗读若歌甲切。胡门一名红门。大清顺治五年,凉州回米喇印、丁国栋叛;乾隆四十六年,循化新教马明心、苏四十三以仇杀旧教,因而作乱;四十八年,其党伏羗阿浑田五复叛;咸丰同治年间,西宁宁夏马化龙、马桂元叛;光绪二十一年,循化韩奴力叛;皆不久平定。回教中所谓罕植阿浑者,朝西域之尊称。阿浑,犹言塾师也。考乾隆四十六年有谕旨禁习新教。

平捻冒功同治六年十月,铭军追捻贼于赣榆县,有马队营官邓长安者,其中表潘贵升久陷捻中,隶伪鲁王任柱部下。月之上旬,逃归邓营,自矢刺任柱为贽而投诚。邓携之见主帅刘铭传。刘谕以不必剃发,如能得手,保二品官,赏三万银。十七日下午,铭中军驻西门外,左右军驻东南、西南两处。正造饭间,探报贼大队由东南来,即拔队迎击。任柱亲率大队顺城根来迎,刘师即于西门外顺城根击之。当未交绥时,潘见任柱来,驰马先迎之,任柱曰:“尔何以得回?”潘回:“有中表为马队营官邓姓者保留得不死。”又问“何以不剃发?”潘曰:“我伪对刘帅言,留发以便出入两军间,劝大王降也。”任又问:“刘帅现在何处?”潘指从西来白龙长旗者即刘帅坐营也。任即传令攻之。潘出不意,奋手枪击其背,毙焉,遂急驰回阵报刘帅。

刘不信,以为诈,将斩之。潘曰:“且缓觇之,任柱死,其队必哗乱;若不哗乱,则任未死,大帅杀我未晚也。”顷之,贼队里哗嚣而退,左右两军合击大破之,追杀四十里,斩万余级。

有黄旗马队善庆者,旧隶僧王部,王薨,遂隶刘戏下。其时亦顺城根迎击者,争潘功以为己功,得上赏,而潘仅得三品官、二万银。若据奏报之言,则死任柱者善庆也,非潘贵升也。同时有伪魏王李永,伪遵王赖文光,皆被官兵击散。永逃至旧县投李世忠,世忠缚献安徽巡抚斩之。赖文光逃至扬州,为华字营统领记名道吴毓兰擒斩之。

外人羡我科第日本服部宇之吉,为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教习。光绪三十四年戊申十二月回国,学部奏请赏给文科进士,奉旨依议。传言服部自乞之也。犹忆光绪初年,总税务司赫德二子,仰慕中国科名,纳监入籍顺天,且延名师攻八股,以期应试。至乡试年,为北皿号生群起而攻之,乃不敢入场。呜呼!彼时若当国诸大臣能通权变者为之奏请,特赐二举人,一体会试,既不占乡试皿号中额,又使外人入我彀中,岂不大妙,乃竟听其攻而去之。

厥后李文忠知之,叹曰:“朝中无人,朝中无人。”诚然。

一夜造成之塔乾隆间,帝南巡至杨州,其时扬州盐商纲总为江姓,一切供应皆由江承办。一日帝幸大虹园,至一处,顾左右曰:“此处颇似北海之‘琼岛春阴’,惜无喇嘛塔耳。”纲总闻之,亟以万金贿帝左右请图塔状,盖南人未曾见也。既得图,乃鸠工庀材,一夜而成。次日帝又幸园,见塔巍然,大异之,以为伪也。即之,果砖石成者,询知其故,叹曰:“盐商之财力伟哉!”园遭粤寇之乱,已成瓦砾,而此塔至今尚存。

卖友换孔雀翎乾隆帝之幸江南也,有内侍江姓者,精拳勇,号万人敌。

常侍帝游幸,颇宠信。扬州纲总与通谱,结为兄弟,骨肉至交也。帝还京后,江太监以窃宫中珍宝事逃去,敕下步军统领五城查拿。江思匿我者惟扬州纲总江某,往投当得保护。既至扬,纲总大为欢迎,设盛筵款之。饮毕,邀至密室谓曰:“君事大不妙,我处耳目多,藏匿非计,不如逃至海外为佳。今奉黄金千,乘夜即行,至某处海口,有我商号在彼,可设法也。”遂以金属江围腰中,导至后门出。门外乃甬通,夹墙皆高三丈许。既出,即闻阖门声甚厉。江心动,恐甬道中有埋伏,乃一跃登墙,孰知上亦伏勇士数十人,见江上墙,挺击而颠,缚而献于巡盐御史。奏闻,帝赏纲总布政使衔孔雀翎,同业中无不以为至荣焉。盖彼时盐商中仅此一枝孔雀翎也。

觞令之解围乾嘉间,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,百万以下者皆谓之小商,彼纲总者得嘻笑而呼叱之。有皖人方某者,名下士也,会试落第后,贫无聊赖,思得一馆以糊口,遂有友人介绍于扬州盐商汪姓家。念乡谊,又为京官所荐,虽留之,不之异也。一日纲总家大宴会,汪亦在坐。凡诸商宴集时,必各携一门客往,有觞政等事,可使之代也。是日主人行飞字令,以诗中有红字者饮。至汪,汪曰:“柳絮飞来一片红。”众大笑曰:“此杜撰也,柳絮焉得红?”举罚觞以进。方曰:“诸公毋然,此明人诗也。吾居停不忆上句,故不与君等辩,非杜撰也,上句乃‘夕阳返照长堤外’也。”众默然而罢。汪归,谢以千金,谓非君解此围,则我为众辱矣。由是尊为上宾焉。

城隍昭雪冤狱光绪初年,河南镇平县盗犯王澍汶临刑呼冤一事,邸抄所载不甚详。其时知镇平县者为方某,少年进士而初任也。其事则寻常盗劫耳。案出时,见刑幕东涂西抹,与所供多不合,怪而问之。幕曰:“我等皆老于申韩者,公读书初出茅庐,不知其中玄妙也。”方即不敢再问。狱上,决有日矣。是日缚澍汶赴市曹,监斩官抚标中军参将并开封知府唐某也。澍汶一出狱,即大声呼冤。槛车道出城隍庙街,不由人驭,直趋入庙中庭下而止,而澍汶仍呼冤不已。庙距抚署甚近。其时六安涂宗瀛为巡抚,闻之亟遣询,乃命返狱中另鞫。始知王澍汶为盗首,真者早远飏。捕者获其娈童,绐之曰:“官呼尔为王澍汶,尔即应之。”更教以供词,且言澍汶已代尔谋出狱事,慎毋泄。及将斩,始知为所欺,故呼冤不已。据唐太守云:“是日事诚有异,御槛车者二人,竟不能制一骡,骡直向庙中,亦不可解,岂冥冥中真有鬼神在耶?”是案亦经刑部提讯。知县方某,潘文勤门生也。文勤时掌刑部,询其故,方因举刑幕所言以对。

文勤大怒,命逮刑幕,方革职,省中承审各员皆获咎有差。

戊戌变政小记光绪二十四年岁次戊戌,清德宗皇帝锐意维新,用康、梁之言,设新政府,以图改革。天下之民莫不引领以观厥成,窃以为中国之强可计日待也。不料四十日即推翻矣,新章京被斩矣,德宗被幽矣,西后复临朝矣。渐至于庚子拳匪之乱,其不亡国者几稀。余尝举戊戌变政之谕旨,及推翻后之伪谕,录而存之,俾后来者知当日之梗概焉:二十四年正月初六日上谕:“给事中高燮曾奏请设武备特科一折,著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参酌中外兵制一并议奏。”

同日上谕:“总理衙门遵议贵州学政严修请设专科一折。据称该原奏,一为岁举,一为特科,先行特科,后行岁举。特科约以六事:一内政,凡考求方舆险要邻国利病民情风俗者;二外交,凡考求各国政事条约公法律例章程者;三理财,凡考求税则矿务农功商务者;四经武,凡考求行军布阵管驾测量者;五格物,凡考求中西算学声光化电者;六考工,凡考求各物制造工作者。由三品以上京官及督抚学政各举所知,无论已仕未仕,注明其人何所专长,在保和殿试以策论,严定去取,评列等第。覆试后,引见候擢。此为经济特科。以后或十年或二十年一举,不拘常例。岁举则每届乡试年分,由学政调取新增算学、艺学、各书院学堂高等生监,录送乡试,初场专门,次场时务,三场仍四书文。凡试者,名曰经济科,中贡士者,亦一体覆试殿试朝考等语。仍著该衙门妥议具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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